-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給付標準: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 / 失能最高200萬元 / 死亡200萬元。
- 辦理公路監理機關相關手續,請記得攜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且有效期間需超過30日以上。
- 若您急需保險證請就近至產險公司各分支機構直接辦理,以免郵寄耽誤時間。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自民國八十七年開辦以來,已成為次於全民健康保險以外最重要的一個政策性保險,同時也是最成功的一個政策性保險,在這成功的背後除了相關法制之釐定明確週詳外,社會大眾對本保險能有基本的認知與瞭解,絕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因此本保險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本保險費率審議委員會特別規劃本保險政令教育宣導之工作,並請執行本保險同屬於第一線作業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產險公會)負責執行是項工作。同時在本保險實施期間,主管機關為瞭解社會大眾對本保險的投保情形與滿意程度,分別於民國九十年、九十三年、九十五年、九十九及一○二年請產險公會委請專業媒體進行了五次滿意度調查,一方面檢視制度實施之成效,一方面做為未來擬定調整方向與宣導策略的參考,調查結果摘錄如下:
年 度 | 滿意度 |
---|---|
2001 | 87% |
2004 | 92% |
2006 | 90% |
2010 | 93% |
2013 | 94% |
在諸項調查分析中,大部份的車主不僅多能體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意義,也大多肯定此一制度的相關規定,及產險公司的理賠服務,也多次印證了越能瞭解本保險的特色,越能主動投保的車主,對本制度的滿意度越高,因此,積極宣導本保險特色,使社會大眾都能有普遍的認知與瞭解,更能落實本保險提供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的政策目標,也是提升民眾滿意度最有效的方法。
產險公會執行本保險政令教育宣導工作項目中,特別安排了高中職以上學校之宣導活動,其目的係利用各級學校進行校園宣導活動,讓師生認識及瞭解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所產生的責任與後果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內容與功用目的,並藉以傳遞至家庭,深入社會基層,同時利用宣導活動參與之學生及宣導講習資料進行問卷調查,使該項宣導效果達到「向下紮根,往上發展」的教育功能,並分析問卷調查表,作為日後該活動的修正參考。本項宣導深具意義,效果亦佳,從相關調查分析中,顯示大部分學生都願意接受本項宣導活動,也都聽過本保險,超過七成以上之學生也都願意與他人分享有關訊息(另約有兩成學生表示將視情形與人分享)。民國九十五至一○○年相關問卷調查結果摘錄如下:
年 度 | 答對本保險 問題者 |
宣導活動是 有趣者 |
願意與他人 分享者 |
有聽過 本保險者 |
---|---|---|---|---|
2006 | 84% | 75% | 79% | 89% |
2007 | 89% | 97% | 69% | 86% |
2008 | 90% | 98% | 72% | 83% |
2009 | 91.8% | 96.67% | 64.13% | 73.48% |
2010 | 90% | 97.23% | 63.9% | 80.80% |
2011 | 90% | 96.44% | 68.44% | 75.23% |
產險公會在執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政令教育宣導專案計劃工作自90.7.1起施行迄今已有11年了,對這項保險教育宣導一向秉持利用各類訊息、圖像、文字、語言、影像、聲音等形式並透過各項媒體的傳達與渲染,讓社會大眾接觸及認知訊息的管道更多元化,進而產生行為影響,尤其對學校教育方面,更落實推動保險教育向下紮根向上發展的目標。該會歷年來軼獲各地方政府、教育機構等頒獎無數,繼93年第六屆保險信望愛獎之「最佳社會責任特別獎」;95年獲第八屆保險信望愛獎之「最佳形象廣告獎」,101年07月18日再次獲得第十四屆保險信望愛獎之「最佳保險教育貢獻獎」的殊榮,受到各界的肯定,主要是該會在戴理事長英祥帶領下集合了產、官、學各界充分發揮了團隊合作的力量。